售后服务
我司坚持“顾客至上、不断创新”为宗旨,科学管理,注重产品质量,不断自主发展和引进先进技术,进一步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实用、更全面、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现制定公司的售后服务基本条例,如下:
一、本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于正常使用状况下如发生故障可获半年包换、两年保修、终生维护的售后服务。
二、保修期内,对送修产品及配件,均不对客户收费(第3条除外),所有维修中替换下来的零件/电路板都由本公司收回。
三、出现以下情况,我司不对产品及配件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1、用户未按产品使用说明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人为故障;
2、用户自行拆机,修理或改装对产品造成的损坏;
3、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维护、保管不当所造成的损坏;
4、产品信息不完整,如易碎纸、日期纸被除、损坏或涂改 ;
5、其他不正常使用(如电源品质原因)所造成之问题及故障;
6、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雷击、水害等)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四、保修期满后,用户仍可享受本公司提供的维修售后服务,但用户需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五、保修期内客户将产品或配件送修过程中产生的发货费用由客户与本公司共同承担(客户发回给公司的运费由公司承担,公司返回给客户的由客户承担),本公司及时把维修机修复后归还给客户。
六、购买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不予退货,超过半年的不予换货,但特殊情况下需要退换货的,本公司将收取机器外壳更换费用和机芯折旧费用。
七、机器配件类(镜头、支架、电源等)不在此保修政策内。
八、此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国维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所有,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